【简介】自学考试频道了解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社会考生自学考试毕业登记须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毕业登记的常规时间安排
上半年时间范围:6月中下旬
下半年时间范围:12月中下旬
具体网上申请和办理毕业初审的日期以广州招聘网当前的相关通知为准。
二、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一)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1.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在上半年5月1日前和下半年11月1日前办理相关手续,如转学考试、免试、更正考试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升级)。逾期办理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2.更正身份证号码自然升级的考试信息业务(仅一个记录)。系统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检查考生。符合身份证号码自然升级规则的,自动审核通过。
3.凭等级证书免试的,系统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根据我省证书数据库的相关信息自动检查考生。
4.同一考试号码可登记多个前置学历信息,解决考生使用不同前置学历申请毕业或免试的需要。
(二)注册前置学历相关信息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和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填写前置学历和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对于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预学历认证信息。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学历认证方法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应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25天。
2.国家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
4.同时申请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申请专科毕业的准考证号。
5.申请上半年自学本科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未取得预学历证书的,不得填写预学历证书号码和学历证书信息;取得毕业证书后,必须在7月5日前登录系统填写预学历证书号码和认证信息,并提交省级考试办公室进行验证。未按时填写的,视为放弃毕业申请。
三、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所有必修课成绩均合格。
(二)选修课符合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符合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一致。
(五)有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其他条件的,详见各专业毕业说明书。
(七)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
四、毕业登记步骤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登录系统确认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果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误,必须先更正考试信息,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申请。
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终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果数据错误,可以自行修改“基本信息维护”功能。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应在毕业初审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并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不能选择“广州市区”(代号为“0101”)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必须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相关内容;同时,提交相关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填写考生的思想道德表现和盖章。
注:使用激光打印机需要80台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进行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考生应按照我市各区规定的初审时间和地点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核实后退回,下同)及复印件。
2.校对正确并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除下列特殊情况外,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使用非中国大陆身份证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交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必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而与预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必须提交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必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机械类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大专)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术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卫生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在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果选择05747临床医学、05748疾病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监督、05751烹饪饮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饮食管理基础(实践评估)、00988食品营养等7门课程,必须提供相关技术中学或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行政(原专业名称:行政)专业(本科)毕业,自2019年起无需提交预学历成绩单。
(四)初审
区招生办公室检查相关毕业资料完成后,通过系统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考生将收到毕业登记初审的“收据”。
五、注意事项
(1)区招生办公室只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级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查和批准。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和结果。
(2)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我市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毕业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
(3)申请毕业的审核结果一般在初审后4个月发出通知。届时,请在本网站上查阅毕业证书的发放安排。
(4)考生毕业申请后,急需颁发学历证书的,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学历证书申请表》,并参照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五)本说明仅适用于广州自考毕业登记。如在广东省其他城市办理,请咨询所在市自考部门。
(六)通过本网站“自学考试”栏目“考籍与毕业”查阅每次自学考试毕业登记的具体通知。
附件: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办理指南.doc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